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楼区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区长信箱对岳阳楼区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虚假宣传的举报 | ||||||||||||||||
来信人: | 叶跃林 | ||||||||||||||||
来信时间: | 2016-03-07 23:08:38 | ||||||||||||||||
内容: |
投诉、举报函投诉人:叶跃林 电话:13399602175 邮编:23950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华滨街2号1-1-3 被投诉人:岳阳市伟民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风湖渔场西瓜山路 诉求: 一、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七日内对投诉事宜回复。 二、法定时效内对举报查处结果书面回复。 三、责令被投诉人七天无理由退货。 四、督促被举报人赔偿三倍(不足500赔付500)。 事实与理由:
问题如下: 虚假宣传 1.收到货后发现其对香辣鱿鱼片宣传低脂,但收到的产品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上显示其每100克里有脂肪6.7克。根据GB28050里附录C规定。只有当固体每100克小于等于3克的时候,才能称为低脂。 2.豆干宣传不添加任何防腐剂,收到货后发现其添加有山梨酸钾,经查询得知此食品添加剂属于防腐剂。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6-03-15 16:40:15 |
回复内容: | 你好: 来信已收悉!我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接投诉、举报后,与消费者和伟民食品联系,经协商,伟民食品承诺退货退款,并赔偿1000元。我区工商分局正准备对伟民食品进行立案调查。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回复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