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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望岳路老垅坡安置房
来信人: zhangchanghong
来信时间: 2012-06-20 22:20:27
内容: 盛市长;你好,我想问一下,望岳路老垅坡安置房对有指标性质的是怎么定价的,能享受政府那些优惠,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6-27 15:46:37
回复内容:  

收到“市长信箱”《望岳路老垅坡安置房》市民来信后,区征收安置局会同望岳路老垅坡安置房项目部按照安置房相关政策给予答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老垅坡居民安置房是市投市建的民生实事工程之一,建设单位是望岳路街道办事处,由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根据市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老垅坡安置房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户安置细则》有关规定,老垅坡居民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指2009年望岳路两侧提质改造被拆迁户(包括何阳组、易家组、万家组、农科组和丁家组部分)和2011年老垅坡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集体土地上被征收合法房屋所有权人,其户籍在岳阳楼区。安置房成本预算价格暂定为1780/,最终成本价以审计后物价部门核实批复为准,望岳路两侧提质改造的被征收拆迁户购买价为成本价1780/,本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被征收拆迁户购买基准价(安置价)为1050/

二、根据《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集体统一建设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02号)有关规定,安置房能享受政府如下优惠:

1、拆迁户按照岳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货币补偿后,购买安置房面积未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基准价及调差系数后的价格购买,超过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出资购买。

2、安置房统一由建设管理单位牵头,按初始登记办理分户证,办证费用由安置对象按有关政策规定承担。产权人为拆迁户户口本中载明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3、被拆迁正屋面积不足55平方米或拆迁补偿金额不足以购买55平方米安置房,且被拆迁人家庭经相关部门认定确有经济困难的,由拆迁用地单位无偿补足55平方米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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