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区长说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楼区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区长信箱对岳阳楼区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区长信箱 > 信件查看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落实解决北港路和青年中路建设征用土地
来信人: 马友良
来信时间: 2017-09-19 17:20:02
内容: 关于落实解决北港路和青年中路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款的请求

附件1:uploadfiles/201709/20170919171846972.doc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区国土资源分局
回复时间: 2017-10-09 10:30:30
回复内容:

经与王办联系,街道工委高度重视,当即召集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来信人所反映的问题情况位于街道海棠社区。

二、处理结果

经街道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关于马先生反映的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款问题处理回复如下:

1.来信人马先生系代其亲属陈先生反映情况,信中涉及的征拆补偿款当事人为陈先生。

2.陈先生与当时的项目部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上记载的补偿款已发放到位,目前未发放到位的仅为土地安置费。

3.土地安置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由被征集体实行统一分配,需由被征集体组织召开全体居民大会,并在大会上以多数决的方式通过分配方案后按方案执行。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政府

2017.10.9

再次反馈: 非常不满意,太不负责任,当事人姓名都弄错,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
再次回复:

经与王办再次联系,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来信人所反映的问题情况位于街道海棠社区。

二、处理结果

经街道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关于马先生反映的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款问题处理回复如下:

1.来信人马先生系代其亲属陈先生反映情况,信中涉及的征拆补偿款当事人为陈先生。

2.陈先生与当时的项目部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上记载的补偿款已发放到位,目前未发放到位的仅为土地安置费。

3.土地安置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由被征集体实行统一分配,需由被征集体组织召开全体居民大会,并在大会上以多数决的方式通过分配方案后按方案执行。如来信人对土地费的发放有所要求,可以与征收房屋所在社区联系。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政府

2017.10.17

再次回复部门: 区国土资源分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7-10-17 14:56:47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