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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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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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楼区新建住宅的规定 |
| 来信人: | 崔浩 |
| 来信时间: | 2017-08-10 23:06:39 |
| 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下洛王街道大桥湖社区新建住宅的一些规定!我于2007年户口迁到当地,在岳阳无房! |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17-08-14 16:56:02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根据崔先生反映的情况,经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 崔先生于2007年将户口迁入当时为望月路街道辖区的兴隆组,后经区划调整划入洛王街道辖区。按照现行规定,迁入户口满一年,无房条件的即可申请民生建房。洛王街道民生建房的标准是严格按照“五优先”原则来把关申报的。已电话联系崔先生并告知,先将民生建房申请提交至社区,并向社区了解详细情况。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