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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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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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2015年12月4日投诉到楼区食药所的过期产品为何到现在还没给处理结果 |
| 来信人: | 唐怀印 |
| 来信时间: | 2016-04-07 16:46:28 |
| 内容: |
本人在2015年12月4号在楼区食药所投诉的过期食品为什么到现在(2016年4月7号)还没给个处理结果。 且年后没接到过食药监部门的延期处理的电话。希望有关部门注意时效,有作为!! |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16-04-25 15:43:26 |
| 回复内容: | 你好: 来信已收悉!唐先生投诉内容为:“2015年12月4日在楼区食药所投诉的过期食品为什么到现在没回复”。我区收到督办单后高度重视,食药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对投诉人—唐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他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6日,以对他所投诉的店面下达《行政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问唐先生有什么需求,唐先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假一赔十。当时唐先生购买过期食品单价共计167.2元,按照十倍赔偿共计1672元,加上食品货款费共计:1839.2元;经双方协商于2016年4月21日给予唐先生1800元的赔偿,唐先生表示满意和理解,并表明不再追究此事。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