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楼区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区长信箱对岳阳楼区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岳阳市马壕污水处理厂拆迁 | ||
| 来信人: | 张迎华 | ||
| 来信时间: | 2015-11-20 12:56:02 | ||
| 内容: |
|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15-12-01 10:18:44 |
| 回复内容: | 你好: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第七章第四十三条第二点规定:本办法所称村(居)民或农业人口,是指户口依法登记在村(居)委会,在所在村(社区、场)具有承包土地资格和履行义务,依法承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并参与集体财产分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公职人员户口不在本村且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无法享受拆迁待遇。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