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拟定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较大水利规划。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具体由湖南省岳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试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岳阳楼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7个,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股、水土水资源管理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建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管理股(河长办)、堤防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
2、人员构成: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4人,实有人数4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
1、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单位本级;
2、岳阳市岳阳楼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56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44.34万元,增长391.09%,主要是因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枫桥湖枫树岭片区防涝建设项目、小型水库雨水情报和大坝监测设施、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056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70.50万元,占98.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98.55万元,占1.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05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03万元,占2.15%;项目支出29912.02万元,占97.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170.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081.09万元,增长395.46%,主要是因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枫桥湖枫树岭片区防涝建设项目、小型水库雨水情报和大坝监测设施、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70.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81.09万元,增长239.27%,主要是因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枫桥湖枫树岭片区防涝建设项目、小型水库雨水情报和大坝监测设施、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70.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7万元,占0.07%;科学技术(类)支出1.3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45万元,占0.90%;卫生健康(类)支出24.05万元,占0.15%;城乡社区(类)支出11364.62万元,占72.99%;农林水(类)支出3997.78万元,占25.67%;住房保障(类)支出31.98万元,占比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8.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7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项目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项目部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考核优秀奖励。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伤伤残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1.34万元,支出决算为6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部分离退休人员死亡。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12万元,支出决算为5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实缴数与预算数存在差额,且2024年有两名同志退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计入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入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实缴数与预算数存在差额,且2024年有两名同志退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渍水点整治和内渍点勘察设计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4.1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完成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岳阳楼区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4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防汛物资及物探航测服务、办公室档案室改造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8.58万元,支出决算为6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8.1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伍家洞等13座水库除险加固、兰桥水库除险加固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心城区公共供水在洞庭湖、湖滨取水的水资源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南湖涝区泵站更新改造及配套工程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代缴社会保险费。
公用经费6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48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本年度“三公”决算无发生数,无法计算占比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146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6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0.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30万元,降低8.7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4.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4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70.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4年整体支出305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03万元,项目支出29912.02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427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73%。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前期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南湖涝区吉家湖泵站更新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291.94万元,执行数为30569.05万元,完成预算的75.87%。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强化抗灾应急保障,扎实做好预案修订、人员组织、物资储备、设施维护等基础保障工作,储备防汛通用水泵、编织袋、彩条布等防汛物资49类8223件,调集各街道(乡)橡皮艇20艘、沙袋5000余袋,“以船代仓、以车代仓”应急方案得到实战检验;二是筑牢水利设施安全屏障,对水库、山塘、堤防、在建涉水工程项目及内渍点巡查调度督导检查共15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三是加力值班应急调度指导,汛期超预警期间,强化雨水工情会商研判,助力区级指挥及基层一线巡查值守指导,指导印发大堤应急处突抢险手册,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一线人员高效精准排查处置险情;四是强化应急抢险处突力量。对接市水利局,联合组建市级专家技术组,全力支援除险排险工作,妥善处置韩家湾及街河口城楼重大管涌、渗流险情,并及时应对东风湖、吉家湖等一线大堤沿线管涌、渗漏22处险情,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项目进展不佳,因历史遗留问题,占地和水库承包问题突出,村民协调工作难度大,还有个别乡街及社区(村)及群众对项目建设认识不足,存在等资金、靠上级、要补助等心态;二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突出,水厂存在管理运营不规范问题,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营监管维护缺位,部分设施年久失修,存在超设计量供水及供水利用率、供水压力、水质不达标等现象,个体经营承包户与用户用水价格纠纷矛盾频发,老旧供水管网存在脱节、渗漏严重现象,急需维护续建;三是机构编制保障亟待加强。经开区水利工作移交我区之后,工作体量已基本与华容、临湘、湘阴县相差无几,但我局现有行政及事业编制、机构数量、专业人员队伍与相关县市区相差极大,仅为相关县市区15%左右,经过执法体制改革等数轮改革后,水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撤销,河长制及河长办已取消,相关队伍人员已调整,当前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陷入无职能、无机构、无队伍困境,河湖管理、水环境整治等工作面临协调不足、调度不动、职责不明等问题。中型水库兰桥水库管理机构及职责未明确,重点水利设施安全质量监管职责缺位,水利工程维护质量监管职能不明;四是城区防汛排涝职责需调整,目前,市主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原经开区、南湖新区等均由城管局负责,并对接市城管局工作,而我区目前由我局负责此项工作,但我局“三定方案”并无该项职能,且在当前水利设施体量暴增下,我局当前职责职能及队伍力量实难承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接经开区,明确由其负责已完工项目验收结算、审计、支付工作。加力推进国债及中央水利项目资金对接,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及经开区,确保资金按时拨付。明确属地党委政府责任,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加紧对接省市相关部门,请求暂不将原经开区项目考核结果纳入岳阳楼区工作范畴,保障楼区后续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制定岳阳楼区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办法,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督查监管制度,加强对4家水厂运营管理、人员培训、水质监测,整合资金,更换制水消毒设备;由属地乡街(管理处)牵头,组建农村饮用水信访纠纷工作专班,认真梳理问题情况,对接市水务集团,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依照《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重新规范管理职责、管护要求、监督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资产评估后,协商解决经营权问题并关停相关水厂和管网;将农村饮用水工程纳入市区两级民生实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达到水源同源、水价同等、管理同步;三是从加强党对水利工作领导、强化楼区水利管理效能、提升楼区水利管理法治建设角度角度出发,比照其他县市,增加我局行政编制,完善内设机构设置。重视水利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建立水利人才招才引智和梯队培育计划。做好执法改革明确水行政执法具体负责机构。明确原议事协调机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业务承办机构及职责,确保河湖管护、水资源管理不缺位。增设二级机构兰桥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增加事业编制、明确职能职责;四是为确保城市内涝工作顺利对接、高效运转,确保主城区防汛排涝安全,将主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归口区城管局负责。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