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后勤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后勤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后勤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负责环卫领域事权接转单位36处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办公楼、写字楼、门面、职工公房的维修维护、招租创收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了解环卫系统资产使用情况,督促使用单位规范台账资料,明确产权。
(二)全面负责环卫领域事权接转单位8处庭院监督检查,包括治安、庭院卫生、绿化、水电气的管理工作。在国家、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复查迎检期间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接协调相关单位推动“三供一业”分离和庭院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庭院的电改、气改,老旧小区改造,未完成水改庭院2个,为实现社会化管理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后勤服务中心内设股室包括:综合股、人秘股、财务股。
2、人员构成:核定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9人,现有员工19人,其中:在职在编9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退休人员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仅包括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后勤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04.22万元,减少64.37%,主要是因为2023年助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按照区政府33次会议纪要精神,配合三资办对中环大楼一、二、三层3200多平方米开展测绘、评估,与汇城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导致单位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同时增加,本年无相关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3万元,占15.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50.42万元,占84.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0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0万元,占11.37%;项目支出1422.84万元,占88.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6.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80万元,增长31.69%,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中环大楼房产过户费用,冰雪灾害应急专项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80万元,增长31.69%,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中环大楼房产过户费用,冰雪灾害应急专项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1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6万元,占10.26%;卫生健康(类)支出5.54万元,占2.16%;城乡社区(类)支出211.31万元,占82.27%;住房保障(类)支出9.47万元,占3.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万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07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75.75元,支出决算为20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环大楼房产过户费用,冰雪灾害应急专项经费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4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时计入了事业单位医疗,部分年中追加了指标。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47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冰雪灾害专项经费。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区级个人先进奖励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1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6%,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油料、车辆年检、车辆清洗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监测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4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4年整体支出160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0万元,项目支出1422.84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9.99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9.99分。全年预算数为1607.25万元,执行数为160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中各项指标按照年初指标无偏差完成。二是效益指标中各项指标超额完成。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效应好。四是成本指标按照年初指标无偏差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队伍素质还不够高,自我学习还不够,谋事想事成事的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数超出了预算申报数,年中追加项目无法预估。三是要进一步精准编制预算,各项经费严格执行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层次清楚、突出重点,便于检验、评价、考核。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以“公众满意最大化”为目标,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三是进一步控制项目经费支出,在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的同时,力争把成本降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