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   2025-09-12 15:18


 

2024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地方、行业、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牵头“法治楼区”建设工作。

(三)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直属本局的法律服务机构,协助组织司法考试。

(四)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五)代表政府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对受援对象提供法律服务。

(六)管理指导全区街道(乡)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区“调委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年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年检、注册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对全区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对市中心城区患有尿毒症、癌症、脉管炎、肺结核等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集中收治。

(十)指导管理全区面向社区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法工作,管理司法所编制和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商业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预防调处商业纠纷;进行专项法制宣传,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十三)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岳阳楼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内设股室10个:办公室、政工室、行政复议股、规范性文件审查股、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装备股二级机构4个:岳阳市中心城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商业纠纷预防调处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2、人员构成:核定编制数89人,现有在职在编83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27人;离退休24人。

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2024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

1、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单位本级

2、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商业纠纷预防调处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74.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25万元,减少1.89%,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0.62万元,占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28万元,占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62万元,占72.38%;项目支出490.28万元,占27.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7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53万元减少2.13%,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53万元,减少2.13%,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万元,占0.36%;公共安全(类)支出1473.54万元,占83.22%;科学技术(类)支出2.40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67万元,占8.96%;卫生健康(类)支出36.82万元,占2.08%;城乡社区(类)支出24.71万元,占1.39%;住房保障(类)支出68.14万元,占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8.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7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津贴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办案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专项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5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普法宣传、社区矫正。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司法行政运行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案件代理专项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司法行政运行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区级先进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62.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85万元,支出决算为9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支出(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29万元,支出决算为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8.14万元,支出决算为6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6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了省厅市局检查以及其他单位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28万元,减少18.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增减,主要原因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产生四辆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龄较老,增加了维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22.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8万元,占77.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20人次,主要是省厅市局检查其他单位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6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7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4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4年整体支出177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62万元,项目支出490.28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775.62万元,执行数为1774.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联合区政府办完成2024年度区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开展2024年度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招聘,共计招聘22名律师、专家二是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32件,调解率达37.84%,纠错率达25.23%复议后被诉案件数为11件我局与市中院、君山法院“府院联动”,推动出台楼区政府与君山法院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三是2024年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58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93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53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2024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43人,接回重点对象18人,接回率达100%四是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95起,基层调解成功达成协议5348起,调处成功率为93.91%五是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4件,完成率达到115%,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81434.40元。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开展法治体检2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0余件,有效助力企业依法规范管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整体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存在上下级线索移交机制不畅、行政检查责任不明、重要职能无机构承接、权责不对等等多方面问题二是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推选不到位,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力度有限,调解作用未充分发挥,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未有效分流到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经开区改革区划调整后,原经开区司法局日常监管的160名社区矫正各类事务移交至我局,情况复杂,维稳压力大社区矫正监管责任无法压实,工作经费无法得到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脱漏管等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统筹作用,不断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二是以“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力度和对“以奖代补”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升全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三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继续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