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的监督管理,接收国库股核批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
(三)负责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收并审核预算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
(四)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负责公务卡制定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内设股室包括:综合股、支付股、会计股、审核股。
2、人员构成:核定编制数15人,现有在职在编6人,退休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仅包括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8万元,增长10.27%,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关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8万元,增长10.27%,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关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8万元,增长10.27%,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19万元,占76.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5万元,占12.09%;卫生健康(类)支出3.31万元,占3.32%;城乡社区(类)支出1.94万元,占1.95%;住房保障(类)支出6.15万元,占6.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0.78万元,支出决算为7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2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业务活动情况,年中追加了指标。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1%,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数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本年度“三公”决算无发生数,无法计算占比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降低0.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相关公用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4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4年整体支出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6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105.73万元,执行数为99.6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4%。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转。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支付中心会同市人民银行、各代理银行及软件公司,完成2024年支付系统数据库建立、上年单位代管资金指标结转、单位信息完善、动态监控规则新建及指标数据录入,并完成系统联调测试。二是完成新增单位纳入支付系统。结合城区体制调整,将经开区5个管理处、乡(镇)及33所学校、幼儿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扩大支付范围。同时,对90家预算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财务人员等信息变更及时维护,并协调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同步更新。三是完成新增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因经开区社会事务合并,新增预算单位43家,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新增中信银行、光大银行2家代理银行,累计达9家,并完成两家新代理银行上线业务开通工作。四是完成支付系统维护与升级。落实支付系统改革要求,完成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托收业务工作,6月起正式实施个税及社保电子缴费代收业务,10月17日至29日,按全省统一部署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密算法升级,更换升级所有预算单位录入岗、审核岗Ukey,全程做好系统运行保障和问题处置。五是完成支付系统日常业务。全年认真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职责,强化资金监管与安全保障,全年办理支付申请111219笔,实际支付资金65.26亿元;录入单位资金总指标840条、单位指标3710条、资金9.22亿元,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支付效率,改革成效持续显现。六是完成支付动态监控工作。结合省市规则与区情实际,设置动态监控规则81条(提醒8条、暂停35条、禁止38条),较上年新增10条,新增托收、卫生服务中心、残保金、政府采购及资本性支出等限制规则,录入楼区企业名单1088家,全年办结动态监控支付审核100096次,资金监管持续强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部门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支付业务不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二是单位零余额支付比例还有待提高,要按照省厅的要求,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经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支出实行财政零余额支付,其余支出实行单位零余额支付;三是动态监控拦截笔数较多,预算单位支付业务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国库集中支付事中事后动态监控及对违规支付行为核查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支付动态监控管理,规范预算单位支付行为,优化一体化系统查询功能,持续巩固改革成果。二是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改革配套规定,规范和简化业务流程,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改革质效。三是强化问题处置与业务培训。及时回应预算单位在系统操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突出难点重点予以专项解决,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进各方沟通交流,梳理推广电子支付业务办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控。升级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将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纳入监控范畴,增强精细化管理意识,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为核心,扎实做好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