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2〕32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2-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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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232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岳阳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岳阳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岳阳楼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岳阳楼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确保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大城乡居民全员参保为目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各负其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让城乡居民及早得到实惠,促进社会繁荣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2 51 ,全面启动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21231前,区内应参保城乡居民缴费率达到90%以上,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秧励任组长,黄岳山、漆胜、徐兰喜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审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区信访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政府法制办及各乡、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卢红升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流程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凭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先由各行政村、社区代办员采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填写花名册,对本人参保意愿及各项基本信息予以确认;再由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对村、社区代办员上报的信息与数据进行审核,并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最后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上报的信息与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参保,发放《社会保障卡》,对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发放养老金领取存折。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费,凭养老金领取存折领取养老金。信息采集要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1251日至515日)

1.会议动员。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各乡、街道办事处会后迅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部署落实。

2.组织培训。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本系统和各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各行政村(社区)代办员进行业务、软件培训。

3.政策宣传。通过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宣传栏、广播电视、走村串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人员界定阶段(2012516日至531日)

1.登记阶段。各行政村、社区核对、登记16岁至59岁参保对象、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将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装订成册。

2.人员初审阶段。各乡、街道办事处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发放对象进行初审汇总,建立档案。

3.公示审核阶段。各行政村、社区对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特别是直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老年城乡居民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对遗漏对象进行调查,将调查后的名单再次公示,报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确认。

(三)启动实施阶段(201261日至630日)

1.参保确认阶段

1)各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将确认的16岁至59岁参保人员和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名单输入微机,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各乡、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审定,确认参保并输入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发放《社会保障卡》。

3)各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开展基金征缴工作。

2.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相关证件发放阶段

1)制作并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证》。

2)发放银行卡(存折),会同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3)举行养老金待遇领取发放仪式。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71日至2012930日)

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各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为本村、社区代办员。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区委宣传部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参保、共享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督查室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定期通报。

(四)及时总结交流。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及时总结,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各乡、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探索,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建议。责任单位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编制简报定期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五)严肃工作纪律。在人员界定、基金征缴、待遇享受等方面,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岳阳楼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岳阳楼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放宽或提高标准,不得乱开政策口子。同时,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排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矛盾的重点问题和环节,及早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为政策实施营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