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6-09-0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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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实事办、区统计局于8月22日至25日对全区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区承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计18大项21小项,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10大项13小项,市重点民生实事8大项8小项,涉及区扶贫办、区棚改办、区农林水务局、区人社局等14家部门单位。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后,各承办单位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至8月25日,农村自来水建设、市政管网水质达标、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食品药品“四查”行动、严惩恶意欠薪等5项实事工作已提前超额完成,新增城镇就业、农村危房改造、整治重点减排治污项目等3项实事工作已完成80%以上。

1.思想高度重视,责任分解到位。各实事承办单位迅速将实事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分解任务到人,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残联以“以保质、保量、保时”为目标,加强领导,密切组织,优质服务,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并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区人社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程序。特别是在承办严惩恶意欠薪工作中,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成功处置了2起恶意欠薪案件,为受害者追回工资近100万元。

2.积极协调配合,工作落实到位。在实事办理过程中,各实事承办单位能坚持定期召开实事工作碰头会议,主动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区卫计局积极与市卫计委及市康复医院进行沟通衔接,协调民政、司法、公安及各乡办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了救助救治工作对象准、效果好。区棚改办主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及区属各相关单位,克服工程建设项目的种种困难,协调推动项目进度,确保了棚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时间节点要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监管把关,确保按质按量。各承办单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把好关口,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区食药局在开展食品药品“四查”行动中,主动作为,精心筹划,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07%。区扶贫办联合扶贫工作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旅游扶贫、行业扶贫、驻村扶贫、结对扶贫等多项措施,推动工作进度,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承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实事承办单位工作欠细致。区交建局在承办省重点实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仅依靠乡办报送资料,未进行实地考察,政策宣传不够,群众了解不深。区农林水务局承办的省重点民生实事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对实际情况了解不足,对困难问题考虑不充分,致使项目推进速度缓慢。

2.部分实事承办单位协调欠力度。部分承办单位在工作受阻或主管部门工作影响时工作不主动,协调欠力度。如区商务粮食局承办的市重点民生实事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区农林水务局承办的市政管网水质达标、区交建局承办的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噪声投诉处置等民生实事项目实事。

3.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不规范。各实事承办单位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协调了多方力量,整合了大量资源,但督查发现,体现工作过程的资料台账收集整理不规范。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噪声投诉处置、整治重点减排治污项目、建设美好社区等。

4.实事承办工作成效宣传欠力度。督查发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赞许,但承办单位对承办工作成效宣传认识不到位,工作欠力度。如区扶贫办承办省级实事精准扶贫、区残联承办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区卫计局承办的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项目。

三、工作要求

后段各重点民生实事承办单位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为民实事,并自觉监督和支持实事办理工作;二是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项目早竣工,群众早受益;三是要打造实事亮点项目,积极整合资源,筹措资金,争取在年终检查验收中能呈现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影响力的项目工程;四是要加强对已办成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使之持久正常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