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楼区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8-10-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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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人社议函字〔2018〕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

答    复

何剑利代表:

您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呈办,现按照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岳政办发〔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文件规定,将2007年7月以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而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征用集体土地面积的比例统一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文件未适时执行到位。2017年12月15日,市人社局何文忠处长等一行人对我区失地较多的梅溪乡进行了实地调研。

2008年初,市政府在调整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于2018年3月12日召集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相关人员召开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摸底会;3月22日,我局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摸底布置会;3月28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动员大会。会后,各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至5月中上旬已全面完成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

为加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程,2018年5月18日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规定:本方案实施时起至2018年5月31日为宣传培训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为对象确定阶段;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为参保缴费阶段。本案还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了我区绩效考核,对不按进度推进、不按政策把关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和工作不力、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现象,将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也就是说,至今年11月30日止,必须全面完成我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由于时间跨度长、原始资料缺失、对象认定难以厘清、操作十分复杂,但是该项工作已列为2018年度政府实事工程,我们会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最后,感谢何剑利等代表对被征地农民的关心,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也希望您继续监督、指导人社部门工作。

2018年5月3日

承办负责人:唐丰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