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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来源:岳阳日报   2018-02-2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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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即将结束,2018年春季开学在即,今年的学费标准及收费政策将是如何呢?昨天,市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特别强调,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乱收费,对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强调,学生、家长如遇疑问,可致电12358投诉咨询。

同时,各地中小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切实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学校代收作业本费,最高不超30元

通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城市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学生使用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统一无偿代购。收费标准应严格控制在普通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30元,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作业本的具体数量及印刷质量由各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明确。

2018年春季,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为1000元,其他高中学费为800元,职业高中标准在950元到2500元左右。各县(市)区高中课本费委托当地价格、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用书目录、当地实际征订的版本和省发改委下达的价格分校从实核定,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备案。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

中小学寄宿费,最高不超过300元

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目录和价格规定组织实施。认真按学生或家长自愿、“一科一辅”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新华书店是教辅材料唯一发行单位),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学生校外活动费用,如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学生个人消费且经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毕应及时公布。校外活动费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公寓,寄宿费全免;农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和城市中小学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最高限额内,分校审批、分栋(层)公示;公寓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分类定价,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校审定。

学生伙食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含提供饭菜加热服务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农村学校)也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从紧核定。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就餐卡应实行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学校食堂要遵循“保本不盈利”的原则,严禁盈利,并按规定建立单独的伙食台账,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记者 陈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