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2022-02-0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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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岳阳楼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楼区自然资源局、岳阳楼区统计局

(2022年2月9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区政府组建了“三调”领导小组,将“三调”纳入绩效考核,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历时3年,采取“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利用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汇集调查图斑数据5.6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5835.55亩(5722.37公顷)。其中,水田65087.70亩(4339.18公顷),占75.83%;旱地20747.85亩(1383.19公顷),占24.17%。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1376.85亩(2091.79公顷),占全区耕地的36.5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7797.25亩(1853.15公顷),占32.3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131.55亩(1608.77公顷),占28.1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452.8亩(163.52公顷),占2.8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7.1亩(5.14公顷),占0.09%。

全区另有5537.1亩(369.14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494.90亩(99.66公顷),旱地4042.20亩(269.48公顷)。

(二)园地12923.10亩(861.54公顷)。其中,果园8566.20亩(571.08公顷),占66.29%;茶园1839.60亩(122.64公顷),占14.23%;其他园地2517.30亩(167.82公顷),占19.48%。

(三)林地206726.40亩(13781.7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53981.60亩(10265.44公顷),占74.49%;竹林地9598.35亩(639.89公顷),占4.64%;灌木林地5760.60亩(384.04公顷),占2.79%;其他林地37385.85亩(2492.39公顷),占18.08%。

(四)草地3893.25亩(259.55公顷)。其中,其他草地3893.25亩(259.55公顷),占比100.00%。

(五)湿地2384.55亩(158.97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384.55亩(158.97公顷),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2991.40亩(13532.76公顷)。其中,城市用地137157.90亩(9143.86公顷),占67.57%;建制镇用地1978.50亩(131.90公顷),占0.97%;村庄用地59725.50亩(3981.7公顷),占29.42%;采矿用地1558.95亩(103.93公顷),占0.7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70.55亩(171.37公顷),占1.27%。

(七)交通运输用地24166.80亩(1611.1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995.15亩(333.01公顷),占20.67%;公路用地10168.05亩(677.87公顷),占42.07%;农村道路6209.70亩(413.98公顷),占25.70%;机场用地2319.90亩(154.66公顷),占9.60%;港口码头用地449.85亩(29.99公顷),占1.86%;管道运输用地24.15亩(1.61公顷),占0.1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4511.70亩(4300.7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347.30亩(289.82公顷),占6.74%;湖泊水面24594.45亩(1639.63公顷),占38.13%;水库水面7832.70亩(522.18公顷),占12.14%;坑塘水面24283.05亩(1618.87公顷),占37.64%;沟渠2170.20亩(144.68公顷),占3.36%;水工建筑用地1284.00亩(85.6公顷),占1.99%。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与第二次国土调查相比,“三调”在调查内容、分类标准、调查精度、技术方法、成果核查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提升,全面客观地反应了我区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也反映出我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监测保护,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科学统筹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基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