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
来源:未知来源   2011-09-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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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实现20109月全国血防工作会议提出的“到2015年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的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1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岳阳市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岳政办发〔2011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标,制定本计划。

一、全区疫情现状

岳阳楼区濒洞庭湖、临长江,水系复杂,是全省的血吸虫病重疫区。自建国开展防治工作以来,我区历经六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先后围垦芭蕉湖、南湖、东风湖、吉家湖等六个内湖,累计消灭钉螺面积45445.5亩,其中垸内38355亩,治愈血吸虫病病人23万余人次,血防疫情得到了大幅度压缩和控制。但血吸虫病传播流行因素尚未得到根本改变。至2010年底,全区仍有2个乡、9个街道办事处和75个村、社区流行血吸虫病,人畜感染率较高,疫区人口23.4万人,流行村(社区)人口数占全区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垸外南至市委党校、北至云溪区擂鼓台一线防洪大堤22.4公里,垸外有螺面积35153.6亩,易感地带面积18728.6亩,登记在册晚期血吸虫病病人152人。当前,全区血防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为外洲钉螺面积大、家畜敞放密度大、来岳观光旅游人群和水上流动人群多,特别是沿堤居民和各类流动人员接触疫水机会多等方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和《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侧重治本,部门协调,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全区血防工作,认真探索和贯彻实施新时期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防治策略,改善自然环境,重视和加强群众性血防工作,切实建立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防治工作水平,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确保2014年全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视查、治、灭、防等常规防治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做好结合文章,促进血防工作与农业、水利、林业、能源等部门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工程治理和以控制牛羊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改善自然环境,压缩钉螺面积,控制疫情传播流行。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投身血防工作和参与工程治理,形成血防工作合力。

3.坚持“宣传引导、法律约束”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宣传血防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国家和省血防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形成群防群控工作局面。

4.坚持“以人为本、救治并举”的原则。落实好党和政府的血防惠民政策,把对晚期血吸虫病人的减免费用救治和家庭脱贫扶持放在突出位置,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疫区人民的关怀。

5.坚持“联防联控、区域治理”的原则。重视毗邻地区的协同配合,加强毗邻地区的工作同步防治措施,实行区域化、流域化治理,提高整体防治水平和效果。

三、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武汉全国血防工作会议确定的防治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通过4年的努力,实现“以行政村为单位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的目标,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级达标验收。

(二)具体目标

1.降低人畜感染率,消灭感染性钉螺。至2014年底,全区所有血吸虫病流行乡、街道办事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居民血吸虫病感染率和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分别降至0.5%0.4%以下。垸外自2013年开始连续2年以上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2.压缩流行区范围。至2014年底,全区流行区域都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郭镇乡、洛王街道办事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奇家岭街道办事处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3.压缩钉螺面积。防止垸内钉螺复发,尽量减少外洲钉螺面积。

4.加大家畜传染源管理力度。至2014年底,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有螺地带禁牧覆盖率达到100%,家畜圈养普及率力争达到100%

5.全面普及安全饮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至2013年底,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电气化、沼气池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水上流动人员集散地和渡口码头的无害化公厕普及率达到100%

6.提高重点人群血防知识知晓率。至2014年底,全区所有流行区域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水上流动人员血防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5%以上。

四、防治措施

(一)农业血防

1.家畜传染源的管理。在以家畜养殖业为支柱产业的乡、街道办事处特别是沿湖一线,大力推行家畜舍饲圈养,通过改造畜圈、种草养畜、建立安全牧场圈养基地等措施,减少家畜感染机率,减轻患病家畜对有螺环境的污染;大力推进农业耕作机械化,以机耕代替牛耕,逐步淘汰耕牛,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消除耕牛传染源的危害;结合生态家园及农村能源开发建设,对养殖农户,结合改造畜栏、户厕和建设沼气池,达到杀灭粪便中血吸虫虫卵、切断污染来源的目的;每年进行家畜查治及选择性化疗,控制家畜感染,减少污染;推广扩禽(鹅、鸡)压畜(牛、羊),发展非易感动物养殖,减少易感动物饲养量;推广人工种草,利用秸杆青储,全部实行圈养和安全放养。至2013年底,全区易感地带要做到无敞放牛羊。

2.渔民传染源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渔民的血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查治病工作,督促渔民做好粪便管理和个人防护。

3.农业灭螺工程。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现有钉螺分布或者钉螺易于孳生的水田实施水改旱,因地制宜种植旱地作物或经济作物,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减少因水田作业感染血吸虫病的机会;在有钉螺分布的低洼沼泽地带(非基本农田)开挖池塘,大力发展优质水产养殖业,实行蓄水灭螺。

4.加强能力建设。结合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家畜血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对家畜血防机构实验室进行改造,更新必需的设备;对家畜血防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疫情监测体系,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实行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二)水利血防

1.河流(湖泊)治理工程。对于疫情和螺情严重、影响范围大且对血防具有较大作用的河段,因地制宜采取护坡、吹填、涵闸改造、抬洲降滩等血防措施,并与河流(湖泊)治理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重点抓好城区沿江沿湖血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多途径、多渠道争取水利血防项目,配合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大江湖进水口的血防工程治理力度,确保循环水体安全。五年内结合城市规划和沿湖风光带建设完成沿湖一线护坡建设。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到2013年全部解决血吸虫病疫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3.水利行业血防。根据流行区水利单位血吸虫病流行程度以及所在地钉螺孳生情况,采取建设血防安全区(带)、净化区域环境、加强血防监测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措施,改善水利行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林业血防

1.抑螺防病林建设。以滩地、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有可能孳生钉螺的丘陵地段等为重点,种植适宜生长且抑螺效果好的树种,结合翻耕套种,改变丘陵、滩地以及人畜活动频繁区域的生态环境,兴造抑螺防病工程林,减少钉螺孳生,减少人畜粪便对丘陵滩地的污染,达到降低感染性钉螺密度、减轻感染危险、保护农民健康的目的。

2.重点防护林工程。疫区范围内的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尽可能将造林地选择在靠近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外围,尽量与抑螺防护林相连接,形成生物隔离带,阻断人畜进入流行区。

(四)国土资源血防

结合本区血防工程特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对一些历史上疫情严重、村庄附近螺情复杂的地方,依申请优先安排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土地平整。

(五)交通血防

做好血防哨卡船民化疗、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船民做好粪便管理和个人防护,力争化疗率达到95%以上。

(六)教育血防

在疫区中小学校安排血防知识教育内容,制订教学计划,完善教学设施,编印血防知识进校园课外读本,免费发放给疫区学生,对全区疫区中小学生进行血吸虫病防治基本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

(七)卫生血防

1.查治病人。根据防治技术方案,强化易感人群的查、治措施,采取人群血清学检查、粪便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病人,并对易感人群、血清学检查和粪检阳性人群及时进行预防性服药或吡喹酮化疗。加强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查治工作,实施属地管理。加强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工作,对符合外科治疗标准的巨脾型、结肠增殖型晚期病人实施切脾、结肠局部切除等手术;对符合内科救治标准的晚期病人开展护肝、利尿、抗纤维化等治疗,提高生活质量。人群查治工作与畜牧部门开展的家畜查治工作相结合,做到人畜同步查治。

2.查灭钉螺。加大查螺力度,及早发现新出现的钉螺孳生地,及时确定易感地带。对严重危害人畜的易感地带和感染性螺点,及时采用药物灭螺、结合小型有螺环境改造工程等措施,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防止垸内钉螺复发。

3.无害化厕所建设。实施卫生改厕项目,加快沿湖地段卫生改厕进度,确保重点防治地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全覆盖。在渔船民集中的码头、集散地修建无害化公共厕所。

4.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疫情监测,落实防治措施,建立重点堤段巡查、重点人群管理、重点部位设点守卡和易感季节排查、早期预防性服药等制度,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2013年后,在本地不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和血吸虫病疫情暴发流行。

5.毗邻地区血防联防联控。实施区域化、流域化治理,主动做好河东片联防联控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联控措施,做好毗邻地区的查灭螺、查病化疗、健康教育和综合治理“六同步”工作,提升整体联动防治水平。

6.健康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性教育,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居民和水上流动人员血防知识的宣传,对疫区中小学校所有中小学生进行血吸虫病防治基本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居民普遍接受血防知识教育,引导居民和水上流动人员逐步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人员培训。加强专业人员规范化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防治工作;加强对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对传染源控制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认识;对中小学负责健康教育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血防知识水平。

8.疫情监测。完善区、乡、村三级血防网络建设,加强监测,充分利用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流动人口和渔船民分布状态、有螺洲滩螺情、钉螺消长趋势、感染性钉螺分布状况、传染源控制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预警预测、疫情风险评估,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为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9.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可持续发展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模式,提高预防控制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区血防站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能力建设,提高现场工作能力。

10.督导评估。建立必要的快速评估体系,如传染源控制快速评估、螺情动态变化快速评估等,及时掌握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变化和防治策略实施情况与效果,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制定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重大措施;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建立成员单位述职制度;疫区乡、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

(二)政策保障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把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继续免费提供抗血吸虫病基本预防药品。将血吸虫病病人的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范围,并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实行医疗救助。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对感染血吸虫病的家畜进行治疗,免费提供检查和治疗基本药品。

各乡、街道办事处要以行政村(社区)或洲滩为单位,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有螺地带禁牧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承包经营等方式对有螺洲滩综合开发利用,修建围栏,开挖隔离沟,阻止家畜进入有螺洲滩。

疫区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可组织村(居)民在生产生活区开展义务灭螺活动,灭螺义务工可由村(居)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确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实行灭螺工程招投标管理,由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实施。

(三)经费保障

卫生、农业、水利、国土资源血防工作经费及交通血防哨卡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区财政足额安排血防专业机构的人员工资、政策性补贴和公用经费,并合理安排血防工作所需业务经费。

区财政要切实加强对血防综合治理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要广泛动员和争取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

(四)机构保障

加强血防机构建设,稳定基层血防队伍。区血防专业机构的预防职能原则上纳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区血防站加挂区疾控中心血防牌子,配备专门人员承担防治技术指导和重大疫情处理等血防工作。区畜牧、水利、林业和卫生部门要有适应血防工作的机构和队伍,疫区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配备1名血防医生和血防专干。

(五)技术保障

加强血吸虫病应用科研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加速血防科研成果在防治领域的应用。

六、监督评估

(一)监督检查

疫区乡、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分年度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要实行行动计划目标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考核评估

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别于2012年、2014年年初开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考评和终期评估,2014年接受省、市级达标考核评估,2015年接受国家考核评估。

 

附件:120132014年岳阳楼区血吸虫病流行村(社区)各年度传播控制达标计划表

220132014年岳阳楼区血吸虫病流行村(社区)各年度传播阻断达标计划表

 

附件1

 

20132014年岳阳楼区血吸虫病流行村(社区)

各年度传播控制达标计划表

 

单位

2013年达标村(社区)数

2014年达标村(社区)数

合计

全区

7

13

20

城陵矶街道办事处

7

0

7

洞庭街道办事处

0

5

5

吕仙亭街道办事处

0

8

8

 

 

附件2

 

20132014年岳阳楼区血吸虫病流行村(社区)

各年度传播阻断达标计划表

 

单位

2013年达标村(社区)数

2014年达标村(社区)数

合计

全区

14

4

18

郭镇乡

8

0

8

洛王街道办事处

6

0

6

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0

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