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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受理部门:现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本省户籍人口离开户口管辖区到本省其他地方居住、非本省户籍人口来本省居住,拟居住30日以上但不迁移户口的人口凭居所证明登记(1、租赁房屋居住的,凭租房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房产证;2、自购房居住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就业居住单位的,凭单位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就学居住在学校的,凭学生证及学校证明)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二级事项 暂住登记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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