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
来源:区热线办   2016-08-0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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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话内容:彭女士来电反映:我是岳阳市吕仙亭办事处观音阁社区一楼的居民,我家之前的阳台没有砌砖做围墙,现在我想在我家一楼的阳台上砌砖安装一个防盗窗,但是五楼的居民说不允许我做是违建,未曾向有关部门反映,现来电要求我搭建防盗窗,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处理结果:1、8月2日,社区控建拆违专干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茶巷子陵龙小区3栋一楼住房彭女士家中在装修过程中在阳台方向(一楼本无阳台,仅有一扇窗户)向外扩展了1.5*3米左右,并打通了落地窗户。社区控建拆违专干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与街道控违办取是联系。 2、五楼住户也映,小区在建设初期规划时,该地点属公共面积,住户房屋产权证上也并未登记阳台面积,住户行为属于侵占公共面积。同时,楼上住户下水管道,自来水管,化粪池管道都有能可在一楼住户侵面积以内,如以后有管道问题,给维护带来不便。 3、街道控违办在到达现场了解相关信息及查验住户相关手续后,确定该处属于违建。并下达自行拆除通知。 4、8月4日,街道控违办对该住户的违建实施了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