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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第二次普查污染源
来源:中新网   2016-10-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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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26日印发。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的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经征求发改委等15个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国务院拟于2017年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将进一步分析掌握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污染对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污染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