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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社区一级标牌规范化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4-02-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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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期(总第131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2月11日

关于全区社区一级标牌规范化工作的督查通报

2月10日,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民政局就社区一级标牌规范化工作对全区98个社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已按要求全部设立3块一级标牌且其它标牌拆除到位的社

区(54个):洛办的大桥湖社区、花园坡社区、藕塘坡社区、瑶塘坡社区、洛王社区(统一为红色);城办的洪家洲社区、港口社区、南岳社区、骆家坡社区、华能社区、桂花园社区(统一为红色);三办的朝阳社区、桃花山社区、尚书山社区、白杨坡社区、麦子港社区、李家冲社区(统一为红色);金办的太子庙社区、螺丝港社区、南津港社区、万家坡社区、金鹗山社区、夏万路社区、南湖社区、新桥巷社区、鹗西路社区、岳荣社区、重湖社区(统一为红色);东办的学坡社区、桥头社区、年丰巷社区、东茅岭社区、柴家山社区(统一为红色);吕办的岳港社区、观音阁社区、鄢家冲社区、龟山社区、芋头田社区(统一为红色);五办的佘家垅社区、杨树塘社区、五里牌社区、高山坡社区、新城社区;站办的德胜社区、新站社区、铁路社区、望城岭社区、连云路社区;楼办的庙前街社区、东湖社区、汴河社区、岳阳楼社区;望办的望岳社区老垅坡社区

2、已按要求全部设立3块一级标牌但其它标牌未拆除的社区

(7个):东办的炮台山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标牌未拆);吕办的梅溪桥社区、慈氏塔社区、吕仙亭社区、三角线社区民兵营、工会联合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站等标牌未拆);五办的古井社区(民兵营标牌未拆)、花板桥社区(家政服务培训中心标牌未拆)。

3、仅设立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而未设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级标牌,但其它标牌拆除到位的社区(20个):洛办的雷锋山社区;楼办的北门社区、郭亮社区、九华山社区;枫办的新胜社区、岳城社区、康岳社区、枫桥湖社区、湘爱园社区、琵琶王社区;奇办的奇家社区、蔡家社区、畔湖湾社区、岳磁社区、学院路社区;洞办的东风湖社区、捕捞社区、西瓜山社区;王办的枫树岭社区、东升社区

4、仅设立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而未设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级标牌,且其它标牌未拆除的社区(4个):梅溪乡的小湖湾社区、冷水铺社区、芭蕉湖社区(民兵营、工会联合会等标牌未拆);王办的王家河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标牌未拆)。

5、未设立一级标牌的社区(13个):梅溪乡的长动社区、红日社区;洞办的沿湖社区吉家湖社区;王办的海棠社区枫树新村社区;楼办的剪刀池社区,望办的鹰山社区、七里山社区、北环路社区;三办的鲤鱼嘴社区;五办的运通街社区四化建社区

二、奖惩

特对第1类54个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1000元;

对第4类4个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各罚款500元;

对第5类13个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元。

三、后段工作要求

这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社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加强社区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41号)文件要求,在2月1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各社区只保留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便民服务中心3块一级标牌,未经区人民政府许可不得擅自增设,多设或少设者罚款5000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