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6-19
关于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4-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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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期(总第129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1月29日

关于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通报

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1月27、28日,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就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贯彻会议精神与文件精神迅速,工作力度加大。1月15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大部分单位迅速传达了会议精神,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落实了责任。城办、洛办、王办、东办等单位第一时间召集辖区内各村(社区)负责人传达相关精神,并签订了责任状。楼办、三办等单位建立了完整的网格化管理台账,通过完善大网格,疏通中网格,控制小网格使辖区内各单位及居民点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吕办、洞办、金办等单位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门店经营台账,并与辖区各门店签订责任状,实行无间断巡逻,做到了常态化监督管理。

2.宣传到位,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高。各单位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利用楼宇电视、电子屏、橱窗、展板、公告栏、挂横幅、入户发资料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各乡、街道办事处都利用综治巡逻车在大街小巷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有效提高了居民消防安全与禁炮意识。楼办制订了家庭冬季防火“九注意”分发到社区居民并与辖区内市场签订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状。

3.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有效排除。大部分单位通过实地走访,摸清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状况,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门店及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现场清缴,及时反馈整治信息。大部分单位通过排查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资料台账,了解辖区经营门店的安全隐患状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城办、梅溪乡等单位通过巡查发现辖区内有烟花爆竹经营门店,迅速与区安监局对接,开展行动,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清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会议精神传达滞后。电视电话会议后,奇办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导致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存在滞后。

2.部分单位整治排查台账不详实督查发现,枫办、郭镇乡等单位网格化管理台账不实,辖区内单位安全隐患监管台账不详。

三、后段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与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责任,严明纪律,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2.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确保会议与文件精神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掀起遏制火患、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高潮。

3.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要对整改难度大、责任主体多、监管单位多的隐患整治项目实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确保责任落实“不缺位”,确保隐患整治“零容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态化管理。

4.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对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值守,建立值守台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迅速,救援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