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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楼区消安委第四次联席(扩大)会议会纪会风的督查通报
来源:未知来源   2013-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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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第 三十八 期(总第122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3年12月16日

关于岳阳楼区消安委第四次联席(扩大)会议

会纪会风的督查通报

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区政府督查室对12月11日下午15:00召开的岳阳楼区消安委第四次联席(扩大)会议会风会纪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到会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35人,实到34人,缺席1人。代会情况较为突出,共有8人未申请进行代会。其中缺席的:区财政局骆闽;未申请代会的:区规划分局李利平,梅溪乡张会林,枫办蔡永红,奇办廖增洪,楼办瞿莉萍,望办刘岳文,五办王国珍,三办任鸿初。

二、会纪会风

绝大多数人员都能按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秩序总体良好。但仍有少数干部精神懈怠,心不在焉,随意进出会场,在会场交头接耳。

三、加、扣分情况

根据督查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对以下几个单位在2013年度政府行政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区财政局扣2分,区规划分局、梅溪乡、枫办、奇办、楼办、望办、五办、三办各扣1分。

四、后段工作要求

为严肃会风会纪,区政府要求:

一、凡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要提前向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代会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事先没有请假而擅自安排人员代替参加会议的,一律视为缺席。

二、会议期间缺席、迟到、早退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批评。

三、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喧哗、交头接耳,手机要关机或调为振动状态,做好会议记录,并在回单位后认真传达贯彻,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全区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