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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季度社区(村)财务“三晒”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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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

 

第 十一 期(总第95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关于一季度社区(村)财务“三晒”工作的

     

 

5 8 10日,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纪委廉政室、区经管局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一季度财务“三晒”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大部分单位严格落实村(社区)财务“三晒”工作。郭镇乡、梅溪乡、枫桥湖办事处、岳阳楼办事处、洞庭路办事处、东茅岭办事处、奇家岭办事处、吕仙亭办事处、五里牌办事处、王家河办事处、站前路办事处、洛王办事处等乡、街道办事处的 “三晒”工作落实的标准高。特别是湘爱园社区、岳阳楼社区、吉家湖社区、东茅岭社区、奇家岭社区、岳港社区、古井社区、枫树岭社区、新站社区、洛王社区、畈中村、滨湖村等村、社区都制作了公开专栏,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资料详实,程序规范,档案齐全。

二是金鹗山办事处、三眼桥办事处、望岳路办事处、城陵矶办事处等四个街道办事处未要求落实村(社区)财务“三晒”工作。岳荣社区、鲤鱼嘴社区、老垅坡社区、桂花园社区等社区未制作“三晒”公开栏,公开数据未更新,数据不详,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

二、后段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区委[201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强化村(社区)财务“三晒”工作的领导力度。

二是各乡街纪(工)委和经管站要严格按照岳楼纪发[2012]5号文件要求履行直接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是各社区(村)财务要在“三晒”工作中,不断丰富,创新管理,努力将公示栏公开和网上公开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