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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3-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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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总第93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通报

 

4 24 28日,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安委办、安监局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各乡(办)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落实2013年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一岗双责”、“打非治违”等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梅溪乡、郭镇乡、洞办、楼办、五办、王办等乡(办)的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整治效果明显。东办主要领导亲自率领安监工作人员深入隐患开展排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枫办以正式文件按照班子成员分工逐人逐项落实“一岗双责”。

2. 会议决议落实较好,力度提升。梅溪乡、郭镇乡、站办、金办、城办、东办、吕办已按要求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除梅溪乡、洛办分别在劳保站和城管办设置安监站外,其他乡(办)均按要求在经济管理工作站加挂“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办对专职安监员实行岗位津贴,并把岗位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3.“打非治违”行动有力,成效显著。各乡(办)都成立了“打非治违”的专门组织机构,制定了“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梅溪乡对辖区内的危化、砖厂等加大了整治力度,并有效推动花果畈竹木市场内输油管线安全隐患排险工作。郭镇乡进一步加大了对天和矿业监管,联合安监、环保、国土等部门促成该企业加大排险力度。东办针对辖区人口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多的实际,登门入户对各商场、门店进行上门宣传,全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火灾防范意识。城办坚持对城陵矶三码头实行“签单发航、人货分流”,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金办联合区教育、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的幼儿园开展了教育安全监管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1.专职人员工作不专业。一是安监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兼职任务过重,不能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如站办安监人员要兼顾安全生产、控建拆违、综治民调等工作。二是专职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洛办、三办安监执法人员未取得监管执法证件。大部分执法工作未按照检查记录、下达指令、复核督查等规定程序完成,存在较大执法漏洞。

2.资料台账建设不规范。一是除枫办、王办,其他乡(办)没有任何落实辖区内居民建房施工安全监管的资料。二是大部份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分类建立隐患台账,未明确整改的时限、责任人、处置办法。

3.委托执法实施欠力度。区安监局与各乡(办)签署委托执法文书后,仅梅溪乡、东办、王办等3个乡(办)开展了执法行动,其他乡()未开展执法行动。

三、加、扣分情况

根据督查情况,分别对以下几个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中进行加、扣分:郭镇乡、东办各加3分,梅溪乡、金办、城办各加2分,洞办、楼办、五办、王办、站办、吕办加1分,三办扣1分,洛办扣2分。

四、后段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监管力度。各乡(办)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抓到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管理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进一步做好“打非治违”,加大打击力度。各乡(办)要做到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违法的安全生产行为;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到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治理到位,打击到位。

3.进一步强化委托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区安监局要协调区法制办等部门全面做好安监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各乡(办)要全面组织执法行动,加大安监执法的人员、经费等后勤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