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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未知来源   2012-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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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期(总第67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 一二年四月五日

 

 

 

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的督查通报

 

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 43,区政府督查室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对郭镇乡、吕办、三办、奇办、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农林局等单位进行了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高度重视,工作力度有效加大。 3 29 部署会后,各单位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区民政局全员到岗,联合安监、农林、消防等部门采取“鲜花换烟花”的措施,确保了清明期间陵园防火、禁炮、祭祀工作的有序开展。安区监局由班子成员带队在梅溪桥、观音阁市场、白鹤公墓及学院路奇家岭段、三眼桥段等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整治。郭镇乡由书记、乡长率领城管、爱卫、安监、农业等站所人员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护林防火、文明祭祀及城区禁炮工作。

2.宣传到位,殡改意识有效提高。各单位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居民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的意识。奇办出动综治巡逻车在大街小巷巡回宣传。吕办有机结合综治巡逻与文明祭祀,组织民兵、联防队员在梅溪桥、观音阁等地段开展宣传整治行动。

3.部门联动,殡改工作有效提升。区消防大队派出消防车专门驻扎到白鹤陵园,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区农林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白鹤陵园设置了烟花鞭炮收缴点、劝导岗,劝导文明祭祀,确保了陵园无炮响、无火灾。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也发现了个别问题。一是三办对学院路三眼桥段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的整治不到位;二是护林防火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区共发生小型火灾6起,(梅溪1起,郭镇5起,其中2起是岳阳县新开镇火灾蔓延导致);三是学院路蔡家社区段出店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比较突出,办事处和社区处置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