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期(总第63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城区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通报
2月14日,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就奇家岭、吕仙亭等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现场察看了学院路沿线及观音阁、梅溪桥市场烟花爆竹销售整治情况,查阅了相关部门工作资料台账,暗访了部分街道销售经营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禁炮、限炮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声势明显强化,效果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各级重视。2月4日区委、区政府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各乡、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和措施。奇家岭、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了精干队员,组织对辖区内经营户做好了摸底调查,建立了台账。奇家岭街道办事处由书记、主任率领全体班子成员、安监、城管、社区干部落实“五包一”责任制,登门入户对经营户就相关政策、经营形式等进行宣讲和劝导,并对各经营户各类信息进行了详细登记。区安监局由局长带队,全体工作人员上路积极联动乡、街道办事处开展禁炮宣传与劝阻工作。区禁炮大队实施24小时值班,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实行分区域徒步巡逻,做到了巡、查、劝三位一体。
2.宣传强势。各乡、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将禁炮工作的宣传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加大了对禁炮、限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学院路路段以及辖区内主要路口悬挂禁炮横幅8条,在各经营门店张贴了《关于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通告》,出动了宣传车20多台次对相关政策法规、经营形式、影响危害等方面进行不间断巡回播放。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投入3万余元制作了《岳阳楼区烟花爆竹警示教育片》,组织辖区内经营户和周边居民300多人观看,以此强化安全、法规思想教育,并且实施举报奖励机制。目前已有8家门店主动转产。区安监局对各经营户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及《行政处罚告知书》,联合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通告》100余份。
3.效果明显。为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乡、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奇家岭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一手抓摸排,一手抓劝导,大力推动学院路地段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的整治工作,对烟花爆竹储存量大的经营户进行了强制搬离,对出店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白鹤陵园实施“鲜花换烟花”的措施,积极倡导文明祭拜,在陵园入口悬挂了横幅标语,设立了鞭炮收缴点,组织了劝导队,做到全天候、无节假蹲守劝导。区消防大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院路475号门店实施了查封。区安监局责令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及部分生产厂家收回了学院路沿线的烟花爆竹,切断了经营户的进货渠道。
二、 存在的问题
1.禁炮长效有待加强。督查发现吕仙亭街道办事处张贴的禁炮公告未及时更补。2月14日下午4点,督查人员到达梅溪桥观音阁两处烟花鞭炮销售经营户门店时,没有发现劝导人员。督查还发现观音阁两家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存在店中抽烟、烤火取暖等现象。
2.禁炮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各乡、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查禁力度还不够。另外,与市、区整体联动,公安、工商、安监、城管等部门主动执法不够等制约和影响了禁炮、限炮工作的开展。
三、 后段工作要求
1.要切实明确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加大投入,保障专项工作经费、装备、设施等正常运转,执法人员要做到公正执法、亮证执法。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将禁炮工作纳入中心工作任务,加大监控力度,做好摸底排查、广泛动员、和谐劝导。
2.要广泛深入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将禁炮工作宣传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到底,让区委、区政府禁炮的决心以及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抵制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掀起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高潮。
3.要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实现“三禁”工作目标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进行奖惩兑现。
后段,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乡、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