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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储土地范围内控建拆违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1-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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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收储土地范围内控建拆违工作的督查通报

 

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422日至24日,区政府督查室对梅溪乡、洛王等两个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080亩收储土地的控建拆违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梅溪乡召开了禁建专题会议,明确了以村为主的禁建拆违责任主体,并在每个村成立20人的禁建应急小分队,做到铁拳出击,“拆”“查”并举。洛办也成立了由办事处、国土监察中队、社区三级管理的控建巡查队,由办事处分管副职带队每天24小时不定时巡查。

2.多措并举,行动迅速。督查发现,两个乡、办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制止了抢搭抢建势头。联合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三天共出动巡查车辆70余台次,巡查人员300多人次,印发巡查袖标120个,制作宣传横幅32条,拆除抢搭抢建房屋、棚亭31处,面积3700平方米,收缴抢建人员无牌无证摩托车10台,拦截抢建运输车辆73台次。特别是通过高密度的巡查和大力度的拆违,洛办确保该宗收储土地内无一处新增违法建筑。

二、后段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控建拆违工作提高到推动项目建设和全区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登门入户等形式宣讲政策,做好规劝工作,使群众认识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控建力度。要坚持三级管理,以控为先,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做到巡查不留死角,拆违不留情面。对亲属参与抢搭抢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厉处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