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2010年2月27日和3月1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委督查室、区农办、区农林畜牧局对梅溪乡、郭镇乡、奇办、三办、王办、洛办、洞办等七个乡(办)的城市绿化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动组织比较迅速。2月27日区城市植树造林工作紧急工作会后,各相关乡(办)迅速组织力量就植树场地开展协调工作。特别是洛办的书记、主任亲自带领干部、职工60余人协助竹木市场经营户搬迁临时搭建物及堆放物,并调用挖掘机开挖植树穴,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2.任务完成比较圆满。截止3月1日,全区共计完成树苗种植11100棵,其中梅溪乡、洞办已全面完成了绿化植树造林工作任务,共计植树8500棵;三办全面完成了植树穴的挖掘;奇办完成了学院路沿线的部分植树穴的挖掘及羊角山垃圾场2100棵树苗种植;郭镇乡完成了岳兴公路沿线的植树穴及部分树苗(共计600棵)的栽种。特别是梅溪乡长动路段的树苗栽种达到了专业化标准,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
1.植树标准把握不够严。一是植树穴离路基太近(不足50厘米)可能影响交通,特别是岳兴公路郭镇路段;二是存在树下栽树的现象;三是植树穴的挖掘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区农林畜牧局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植树地段的协调不到位。一是郭镇乡的预制厂,其场地及预制件摆设在岳兴路沿线植树带上到3月1日尚未移走;二是洛办的竹木市场,大量竹木占用冷水铺路沿线植树带特别是长动至加油站沿线200米。要求各相关乡(办)及区城管局迅速组织力量对相关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把相关地段的堆放物移至植树带范围以外。
三、加、扣分情况
根据督查情况,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对以上单位给予加、扣分:
梅溪乡、洞办、三办各加5分,洛办、奇办、王办各加4分,郭镇乡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