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6-19
关于《岳阳楼区志》分目初稿纂写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未知来源   2010-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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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岳阳楼区志》编纂方案要求,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为各单位区志分目初稿纂写阶段。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志总纂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岳阳楼区志》分目初稿纂写工作启动后,洞办、楼办、望办、东办、农林畜牧水产局、统战部、计生局、水利农机局、工商分局、司法局、经发局等单位领导认识高,舍得花人力,舍得花精力,舍得花财力。
    2.措施得力。洛办、奇办、城办、梅溪、郭镇、教育局、计生局等单位善于想办法,注重学习交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纂写的分目初稿内容丰富、脉络清晰。
    3.进度理想。在91个《岳阳楼区志》分目初稿承编单位中,有61家单位按时完成了分目初稿的纂写任务,上交了分目初稿;有8家单位形成了分目初稿,正在进行自评;有10余家单位有望于近期完成分目初稿。
    二、存在的不足
    1.行动迟缓。区志分目初稿工作启动后,法院、人劳社保局、爱卫办、寿保公司等单位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至6月底还未启动分目初稿的纂写工作;商务局、监察局、安监局、卫生局等单位分目初稿纂写工作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
    2.内容单薄。部分单位分目初稿内容过于单薄,未能很好地反映本单位的工作全貌和特色。
    3.自评欠缺。部分初稿已完成的单位未按《岳阳楼区志》编纂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三、后阶段工作要求
    1.各单位区志分目初稿的纂写工作要迅速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区志总纂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岳阳楼区志〉分目初稿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单位分目初稿的自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认真修改,进一步丰富分目初稿内容。
    2.分目初稿还未完成的单位要抢抓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区志分目初稿纂写和自评工作,以确保《岳阳楼区志》总纂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