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0〕11号)要求,2010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任务的单位有: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宗办、区环卫局、区环保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岳阳楼大队、郭镇乡、城陵矶办事处等21个单位。特别是区教育局承办了19件建议提案,在办理任务非常重的情况下仍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区国税分局承办的3件建议在答复代表委员时认真细致,回复件内容详细,数据清晰。
但是,仍有一些单位未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如: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厂地协作局、区工商分局、区控违办、区房产分局、区工业园、梅溪乡政府、洞庭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等13个单位。请各单位务必在7月16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