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我区五创提质工作深入开展,区五创提质工作督查组于6月12日至13日,针对区级领导到 16个乡街道办事处召开干部大会、参加乡(办)辖区内中央省市区单位协调会和联点社区居民座谈会(以下简称“三会”)情况和乡、办、区直部门上路宣导、督导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区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三会”。区五创提质工作督查组通过查阅会议纪录、签到表、录像、照片、领导讲话稿和座谈询问等方式,了解 “三会”情况。截止6月13日,区级领导均下到各自联点乡、办指导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三会”。其中,东茅岭街道办事处会议组织严密,文字记录规范,图片整理到位;梅溪乡“三会”资料详实,人员到会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联点岳阳楼街道办事处的区级领导围绕青年堤路的提质改造进行了专门座谈,并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和要求。
(二)大部分单位领会精神快,落实任务实。在通海路、桂花园路、江陵路上,有城陵矶街道办事处主任冯锦带领办事处工作人员15名、区审计局局长刘春林带领工作人员9人、区教育局党委委员万华政带领工作人员4人上路积极开展五创宣导;站西路、马壕路、许家坡路、福颐路、海坡路5条路段上,除许家坡路没有班子带队以外,其他路段上均有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班子带队并组织3-4名工作人员上路积极开展宣导;望岳路上,办事处副主任方伍带领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17名、区人大办副主任陈宏伟带领2名工作人员上路开展五创宣导;桃花山路,经发局局长田德年带领4名干部上路进行五创宣导;普林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老干局局长崔建国带领3名工作人员上路开展宣导;幕阜街,区粮食局5名工作人员上路开展宣导;白杨坡北路,区文体局6名工作人员上路进行宣导;青年堤路,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沈小初带领2名工作人员上路开展宣导;花果畈路,区委办副主任汪小中、陈学军带领4名工作人员上路进行宣导。
(三)部分单位重视不够,上路宣导流于形式。白杨坡北路、杨树塘路未发现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花板湖路未发现区工业园的宣导人员;白杨坡中路未发现区建设局的宣导人员;海棠巷未发现区厂地协作局的宣导人员;观音阁未发现区信用联社宣导人员;站前路未发现区检察院的宣导人员;云山街未发现区控违办的宣导人员;建湘路未发现区政协办的宣导人员;洞庭南路未发现区法院宣导人员;北港北路未发现区妇联宣导人员;雷锋山路未发现区文联宣导人员;冷水铺路(洛办范围)未发现区移民局宣导人员;冷水铺路(梅溪乡范围)未发现区农林畜牧局宣导人员;桂花园路未发现区人武部宣导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欠缺。个别乡、办仍然把五创工作当作一场运动,存在搞突击的思想,没有将五创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部分上路宣导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进行劝导,有的甚至坐在一起闲聊,或走马观花式地劝导。少数区直单位怕上路宣导影响单位自身正常工作,没有深刻认识到五创工作的重要性。
2.职责分工不明确。有个别乡、办因“一把手”外出学习,没有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五创工作分工也不明确,只安排了临时负责人,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3.协作联动不紧密。少数区直单位上路未与街道、社区进行有效对接,加之有些区直单位力量薄弱,宣导力度不够。
4.工作落实不主动。6月10日区委、区政府对“三会”作了部署安排,但一些乡、办仍然在观望,没有及时与联点区级领导取得联系,没有按要求召开会议。少数区直单位没有仔细研读区五创领导小组下发的1号文件,对于责任路段和时间段把握不准。
三、后段工作要求
在后段的工作中,各乡、办和区直单位要按照以下几点要求抓好五创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对五创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统筹兼顾、整体推动的工作能力。二是要狠抓典型推动。要善于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树立样板,推广经验作法,切实提高五创工作的实效。三是要层层细化责任。要进一步细化五创工作内容,每项工作都具体到人,定期进行督查,并严格实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