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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来源: 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1-13 17:24 浏览次数: 1

  一、办公室(负责人:宋湘峰,电话:0730-8665107)

  负责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档案、印鉴使用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党建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

  二、住保股(负责人:刘明,电话:0730-8665108)

  协助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负责拟订本单位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年度租金目标任务;负责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登记、资产管理和腾退手续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运营管理的非住宅租金市场调查及其招(拍)租工作;接待咨询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群众,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讲和解释。

  三、稽查股(负责人:刘凯,电话:0730-8665113)

  负责本单位在劳动争议、法律纠纷、信访投诉等方面的接待、调处工作;负责核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违规装修、欠租、转租、转借、转卖公共租赁住房情况,并参与相关整治行动;负责深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负责市长热线、12345平台承办和回复工作;负责拟定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四、工程股(负责人:缪湘卫,电话:0730-8665115)

  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日常应急维修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质量与安全;负责对小、中、大型维修工程的年度计划和预(结)算初审工作;牵头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安全的排查、维修工作;负责本中心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的政务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五、计财股(负责人:彭友,电话:0730-8665112)

  制定和执行财务制度、程序和控制措施,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参与制定长期和短期的财务规划,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资本结构优化;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差异;负责日常的账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账簿登记、账目核对和纳税申报等;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体系的维护与优化,包括财务审计、风险评估等;遵守并更新财务相关政策、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六、房管一所(负责人:邓仲红,电话:0730-8295653)

  负责庆园小区、春晓园、枫桥湖廉租房小区和吕仙亭、岳阳楼两个街道办事处零散的公共租赁房屋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及租金收取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对承租户入住资格实施动态监管,参与打击转租、转借、违规装修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负责开展安全排查,核实维修事项并及时向工程股报送维修工单;负责指导督促辖区物业公司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文化、娱乐、便民等各类活动;负责配合当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等单位协同做好小区安全、维稳和迎检等各项工作;协调中心各股室完成对应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知识宣传及用电、用气的安全知识宣传。

  七、房管二所(负责人:付迪翔,电话:0730-8899673)

  负责太子庙廉租房(一、二、三期)、娃娃塘廉租房小区、金苗小区和奇家岭、东茅岭、金鹗山、城陵矶等街道办事处零散公共租赁房屋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及租金收取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对承租户入住资格实施动态监管,参与打击转租、转借、违规装修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负责开展安全排查,核实维修事项并及时向工程股报送维修工单;负责指导督促辖区物业公司,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文化、娱乐、便民等各类活动;负责配合当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等单位协同做好小区安全、维稳和迎检等各项工作;协调中心各股室完成对应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知识宣传及用电、用气的安全知识宣传。

  八、春和家园所(负责人:翁强,电话:0730-8620480)

  负责春和家园小区、和乐园廉租房小区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及租金收取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对承租户入住资格实施动态监管,参与打击转租、转借、违规装修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负责开展安全排查,核实维修事项并及时向工程股报送维修工单;负责指导督促辖区物业公司,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文化、娱乐、便民等各类活动;负责配合当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等单位协同做好小区安全、维稳和迎检等各项工作;协调中心各股室完成对应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知识宣传及用电、用气的安全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