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5日
岳阳楼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顶层设计和建设标准,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整合各级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源和数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用户体验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协同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实现跨区划、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整合构建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坚持创新发展。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建成“一网、一线、一库、两厅、两平台”(11122)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调研,配合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接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区、乡(街道)、村(社区)、对接省市“11122”体系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基本融合。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无差异化政务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区各部门要围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办事结果标准化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对上述清单、指南、细则、结果实施动态管理维护,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
1、事项清单标准化。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结合贯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原则,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2、办事指南规范化。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的基础上, 加快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同一层级和同一内容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做到“指南之外无条件”。(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审查工作细则化。区、乡(街)、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具体实施机构应加快制定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细则和流程规范等要求。审查工作细则应包括基本信息、政务服务人员、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要素,并列明每一项要素的具体编制要求,做到“细则之外无关卡”。(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4、办事结果标准化。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证件、证照、证明和批文等进行全面梳理,推进纸质办事结果向全文电子化转化,编制公民、企业电子证照目录,逐步实现“法定结果之外无证明”,为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提供基础。(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全省统筹、统分结合”的建设原则,加快建成“业务支撑、基础平台、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四大体系的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
1、建设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相关规定,按照“集约建设、同源管理、多渠道服务”的原则和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融合、数据对接、应用兼容的技术标准,加快落实“一市一平台”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省级统筹开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部署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2、全面接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全市统一建设的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根据本区实际,提出个性化的功能需求,开发建设相关业务系统,平台功能实现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网上支付、物流配套等基础功能和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拓展功能。(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区公网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以全区各级政务和业务数据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运行中产生的沉淀数据为核心,拓展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社会信用、企业信用等专题数据库,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促进已建数据库与政务资源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积极做好区级政务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与省、国家政务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推动政务资源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认、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建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4、加快推进业务办理系统数据对接。加快推进全区各有关单位政务服务内部业务办理系统与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形成勾连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无缝对接、合一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二次录入”等问题。(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5、加快12345服务热线整合。按照统一规划、数据集中、规范运作的原则,承接部署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的12345服务热线后台管理系统、数据标准规范、安全防范体系和评价监督体系等,积极推进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热线整合,打造全区统一的12345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牵头单位:区12345热线管理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6、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督”平台。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总体框架下,加快建设覆盖全区、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监督便捷的“互联网+监督”平台。从民生保障监督入手,逐步拓展到行政效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方面的政务监督,打造集公开、分析、决策、监督、问责于一体的全流程一体化监督平台。(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1、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区优化办、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2、推进事项网上办理。率先推进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到2020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优化办、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四)夯实网上政务服务基础能力。
1、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业务协同、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依法有序推进全区各部门网上开放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重点开放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相关的各类数据。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电子证照管理的制度规定和相关技术应用标准规范,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推进政府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的转换,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应用。在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完税服务等领域,率先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牵头单位: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区工商分局、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平安城市、数字城管、社区网格化治理等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区交建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4、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按照岳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岳阳电子政务外网村(社区)延伸建设标准规范》框架下,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在村(社区)的应用,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所有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所有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点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迁移至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满足我区未来电子政务及智慧城市建设的长远需求。后期逐步整合区内其他单位机房。(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五)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1、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信、公安、通信部门发出的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提高安全保护能力。加强技术服务和人员支持,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提前制定各类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存储安全评估力度。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黄建文任组长,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徐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熊、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勇、区财政局局长杨大明、区编办主任李宏英副组长,其他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政府办,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各分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科室,根据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报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相关资金,保障全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列入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按季度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人社局、区政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
(四)加强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政务中心)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