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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16 14:05 浏览次数: 1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我中心严格遵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融入中心各项业务流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中心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细化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职责清单,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我中心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建立“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内容审核、发布更新等全流程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聚焦公开重点,提升公开质效

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推动主动公开工作走深走实。重点公开以下内容:一是领导班子分工、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三定方案”核心信息;二是与单位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是其他依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以来,我中心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政务信息未能第一时间发布;二是公开内容维度较窄,与群众关切密切相关的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三是公开信息深度欠缺,部分内容仅作基础性披露,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二)改进措施

1. 强化时效管理,提升公开质效。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即生即审即发”工作机制,对中心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梳理、精准审核、快速发布,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

2. 丰富公开内容,拓宽传播渠道。结合城投工作实际,聚焦城市建设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政策解读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充实公开内容。同时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拓展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发布渠道,多维度、多层次公开政务信息,及时传递中心工作动态。

3.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常态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4. 畅通互动渠道,回应群众关切。以信息公开为纽带,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研判、反馈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契合群众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