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岳阳楼区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第一批)
来源: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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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岳阳楼区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 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岳阳楼区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区司法局依法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岳阳楼区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1

中共岳阳市岳阳区委办公室(区档案局) 行使机要和保密职能

2

中共岳阳市岳阳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3

中共岳阳市岳阳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4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5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行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

6

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人防办)

7

岳阳楼区财政局

8

岳阳楼区司法局

9

岳阳楼区应急管理局

10

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

12

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13

岳阳楼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14

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15

岳阳楼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16

岳阳楼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文物局)

17

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

18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岳阳楼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

岳阳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岳阳楼区水利局

22

岳阳楼区教育局

23

岳阳楼区统计局

24

岳阳楼区民政局

25

岳阳楼区商务局

26

岳阳楼区审计局

27

岳阳楼区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8

岳阳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29

岳阳楼区消防救援大队

30

岳阳楼区国家税务局

3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区分局

32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

33

岳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其行政复议事务由市政府复议办管辖)

除上述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备注:

1.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以及乡镇、街道等检查主体名单另行公布。

2.本次公告的行政检查主体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各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