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九华山片区棚户(旧城)区改造二期(城管局)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岳楼政发〔2017〕25号
2017年6月14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公布了《九华山片区棚户(旧城)区改造二期(城管局)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经过30天的公示,在此期限内大部分被征收人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回复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该地块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该地段交通便利,购物、上学、就医方便,居住多年已有深厚感情,不宜纳入棚改征收范围。
回复意见:九华山片区棚户(旧城)区改造二期(城管局)项目红线范围内大部分是市场水产经营,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住宅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符合棚户区界定标准。
二、关于洞庭渔都水产市场经营户对安置去向担忧的问题
经营性房屋的征收,会使部分经营户多年打下的牢固基础面临收益大幅度下降的压力。
回复意见:区政府和项目部已与海吉星公司进行多次对接,后段将进一步加大与海吉星公司的对接协调,要求其给予渔都市场内拆迁对象最大优惠,以确保经营户整体顺利搬迁。
三、关于办证费用和税费及维修基金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购买新商品房减免相关办证费用和税费及退回已缴维修基金。
回复意见: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5〕91号)文件执行,其中相关条款已对税费减免优惠有明确规定。
四、关于自主或出租经营的未登记建筑按商业门面补偿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临路房屋经营要求按商业门面补偿。
回复意见:按《岳阳楼区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住改非”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岳楼棚改〔2016〕03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另外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