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九华山片区棚户(旧城)区改造二期洞庭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岳楼政发〔2017〕29号
2017年6月13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公布了《九华山片区棚户(旧城)区改造二期洞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经过30天的公示,在此期限内大部分被征收人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回复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该地块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该地段交通便利,购物、上学、就医方便,居住多年已有深厚感情,不宜纳入棚改征收范围。
回复意见:九华山片区棚户(旧城)区改造二期洞庭项目红线范围内多数房屋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较长,无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住宅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符合棚户区界定标准。
二、关于要求原地还建的问题
近两年岳阳市的房价上涨幅度较大,部分被征收户没有多余积蓄,棚改项目货币化补偿款购买不起同等面积的房屋。
回复意见: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讨论2017年度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主体价格,评估机构深入市场调查后已作出适当调整,项目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客观公正执行。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以货币安置为主,政府搭建服务平台,组织房源信息,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促进被征收户购买商品房形式为辅的政策。
三、关于办证费用和税费及维修基金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购买新商品房减免相关办证费用和税费,退回已缴维修基金。
回复意见: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5〕91号)文件执行,其中相关条款已对税费减免优惠有明确规定。
四、关于自主或出租经营的未登记建筑做商业门面补偿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临路房屋经营要求按商业门面补偿。
回复意见:按《岳阳楼区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住改非”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岳楼棚改〔2016〕03号)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另外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