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发〔2021〕1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6月1日起,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二、自2021年6月1日起,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区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政府部门在本辖区的分局、大队或者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他应由区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2021年6月1日前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改革实施后,政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按照管辖规定,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或者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至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工农路64号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办公电话:0730-8224882。
特此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