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工作作风不实”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馈问题
工作作风需进一步压实。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整体工作推进不力,执行制度有偏差。有的单位认领任务快、落实推进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不够。有的单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有畏难情绪,斗争精神不够。
二、 整改措施
1.坚持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
2.强化属地主体,行业管理责任。压实属地整改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健全协调督导机制。落实协调联动制度,逐级传导压力,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三、完成情况
我区已基本完成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集中整改,后续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问题整改到位,坚持落实作风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
区委区政府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将“洞庭清波”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各属地责任单位和行业责任单位分工配合,严格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要求各乡街党政主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单位整改工作负总责,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
2.完善协调机制,科学精准施策。
一是建立2021年岳阳楼区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11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区纪委监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推动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的联动整改。二是要求各项任务牵头整改单位对照各自职能职责,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制定契合整改要求的措施。
3.坚持任务导向,压紧压实责任。
根据市联席办下发的“洞庭清波”任务清单和监督清单,认真梳理后建立我区“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监督清单”两张清单。区联席办既向各个乡街和各职能部门下发“整改清单”,又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街纪工委下发“监督清单”, 确保落实整改与履职尽责相辅相成,考核与监督齐头并进。
4.建立督导机制,加强执纪问责。
一是健全完善区级领导、区直部门、属地乡街、项目建设方的联络沟通机制、督办督导机制,有效保障推进问题整改的过程中做到沟通联络有方,监督问责有力。二是成立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组,加大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整改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2020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对环保领域失职失责人员立案审查7人,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严格清单管理。
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3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21年43项任务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2.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专项巡察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被动应付、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适时进行约谈,督促及时改正。
3.精准执纪问责。
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问责工作,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落实“一案双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量。
4.公开通报曝光。
在政府门户网站、楼区融媒等媒体通报相关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形成警示和震慑。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柳佳成, 联系电话:0730-8245364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