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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来源: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15 10:09 浏览次数: 149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拟订岳阳楼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政策的执行;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规范运行,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督、实施工作。

  (十)与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区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