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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3-12 10:49 浏览次数: 1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三农”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和指导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行政区域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按权限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组织和指导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体系,指导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