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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1-15 15:26 浏览次数: 65

  2024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岳阳楼区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23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依法行政相关信息7条,矫务监督与公开信息9条,部门预决算2条,预算绩效管理3条。通过“岳阳楼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度我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4条,办结4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明确办公室负责日常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干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采用门户网站与公众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效果最大化。

监督保障情况采取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将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注重政策学习,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本单位工作信息,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探索新方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