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发改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 知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党组书记、局长 余小华
领导区发改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总经济师 杨 彬
负责党建、群团、大宣传及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价费管理、成本调查、工会、乡村振兴、老干等工作。
分管政工人事股、价格管理股、成本调查股、党总支、工会。
联系市发改委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商品价格和调控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纪检组)、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等。
副局长 苏 甜
负责财务审计、项目审批、招投标、价格认证等工作。
分管财务管理股、审批办、法制股、价格认证中心。
联系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法规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区数据局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志明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指标统计、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区域协调发展科、农村经济和对口支援科、财贸服务和信用建设科、产业发展科、工业交通科、评估督导科、财贸服务和信用建设科、市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市统计局,区委改革办、区重大项目办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 浩
负责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深化改革、产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物流、机关及联点社区爱卫、史志档案、绩效考核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市发改委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产业发展科、体制改革科、粮食调控和储备科、粮食监督检查科、粮食产业发展科、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改革办等。
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卢 刚
负责国防动员、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生态能源服务、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环卫、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
联系市国动办,市发改委能源科、资环科、区域协调发展科,国家电网、国家管网辖区内企业,区人武部、区安委办等。
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邬艳君
主持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工作。
负责处理生态能源服务、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环卫、生态环境等工作。
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 易 丹
主持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
负责处理重点项目建设评估督导、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本分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领导成员分工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统筹调整安排,并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