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系统要求: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需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政府网进行公示。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依法将下列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线索移送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置,现将相关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 |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
商标 |
生产日期/抽样日期 |
规格型号 |
抽样单/报告编号 |
不合格 项目 |
处置单位 |
处置结果 |
1 |
茄子 |
湖南食为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李中为蔬菜批发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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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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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24430600569355691ZX |
镉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0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合计5040元上缴国库。 |
2 |
香蕉 |
岳阳楼区金鹗东路爱上鲜水果店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力鲜果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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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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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4430602607830499 |
吡虫啉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8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5038元,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