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共租赁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公共租赁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
(二)制定公共租赁房屋运营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负责公共租赁房屋的管理、维修、租金收取工作,协助实施公共租赁房屋危旧房的改造及公共租赁房屋的征迁工作;
(四)负责公共租赁房屋运营腾退管理;
(五)负责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运营管理过程中有关信访纠纷问题;
(六)负责公共租赁房屋资产保值增值及安全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房屋管理股、工程股、财务股、存量公房管理股、市场管理股、直管公房管理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股、法规股9个股室。根据相关文件,我中心为:副主任3名,核定事业编制为40名。目前我中心在岗在编人员35名,临聘人员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包括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7.47万元,增长75.08%,主要是因为2022年维修费及工作经费均在2023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8.74万元,占91.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4.54万元,占8.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2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92万元,占44.35%;项目支出736.36万元,占55.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08.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9.83万元,增长108.80%,主要是因为2022年的维修费及工作经费均在2023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9.83万元,增长108.80%,主要是因为2022年的维修费及工作经费均在2023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63万元,占4.52%;卫生健康(类)支出1.88万元,占0.16%;城乡社区(类)支出1112.66万元,占92.05%;住房保障(类)支出39.57万元,占3.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3.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0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公地点搬迁费用专项指标。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独生子女补贴专项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补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5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调整及有职工退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9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中追加新建食堂费用及办公地点搬迁费用专项指标,部分预算时计入了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调整及有职工退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本年未发生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两年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本年度“三公”决算无发生数,无法计算占比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培训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0%。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3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3年整体支出132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92万元,项目支出736.36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23.28万元,执行数为132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把稳意识形态的全面实施。中心始终把意识形态与当前工作结合实施,结合中央和省、市、区文件精神,制定详细具体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突发舆情应对预案,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并在领学、带学上将主题教育与意识形态常态化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各支部将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总支和支部之间、支部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学习讨论6次,组织党员群众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决策宣讲学习6场,主持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展开党员民主评议及2023年度的党史学习规划工作,组织传达学习重要会议精神5次以上。集中开展习近平《二十大精神轮训总结》的专项学习。在全中心上下积极开展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学习,从上至下紧密把握意识形态的专项学习,全所参加网络平台学习达34人次以上。定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宣传栏33块,深刻唱响意识形态“主旋律”之歌。二是中心工作常抓不懈。1、党建工作:党总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安排,深入传达“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精神,全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用理论武装头脑,深入检视问题,改进工作方式,牢记“三个务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落实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确定单位风险防患重点,规范了权力行为。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特点,将保障房租金收缴、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等方面确定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针对这些风险点,我中心组织开展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增强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风险意识,强化对问题的监督检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市区纪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签订承诺书,并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为配合市国资公司《关于楼区政府解决负债资产及存量公房相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内容,年初我中心派专人针对国资公司8处房产进行历时两个月摸底调查,统计总房产共8处38幢,其中非住宅资产12幢,共计房屋376户,约1.67万平方米。现我中心已对所有房屋安全等级、使用情况、欠缴各类费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形成相关文件上报给区政府。4、5月起,中心以保障性住房“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迅速行动,全力推进。一方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经租各股为单位,机关各股室抽调人员。责任到人,联动配合,深入一线,在各保障性住房小区上门上户、认真排查,全面开展房屋转租、转借、转卖专项整治清理行动。经过摸底排查。另一方面,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联合行动,截止2023年10月底,共收回往年欠租42.3万元,腾退住房20套(含起诉腾退4套),并承诺年底退房11套。另一方面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安排,同时对辖区内房屋及门店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责任划分,加强环境卫生死角、盲区的重点清理。日常工作中积极接待群众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及时处理住户上访事件。5、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岳阳楼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的安排部署,今年3月起,我中心抽调多名熟悉征迁业务的工作人员到历史文化街区开展前期摸排工作,一个月之内入户走访调查55户,并对房屋现状、面积、家庭成员情况进行调查登记。6、着力监管,房屋安全工作长抓不懈。针对公房中危旧房屋多、管理难等问题,中心制定了房屋维修管理制度和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结合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房屋安全大排查工作,明确房屋管修责任到人,建立层层绩效考核办法,各职能科室每季度下所进行考核,实行周例会工作机制,确保管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明晰可控。加强房屋安全监管巡查,提高房屋维护管理效率,确保房屋出现问题后,责任人能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另外,为优化居住环境,中心在春华、春兰小区加种绿植39棵,并结合中心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并投入资金经费,对中心新办公楼、春华、春蕾、春兰小区1200余个过期的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完成了对租赁户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工作,初步消除了火灾隐患。7、营造和谐环境,和当地社区积极联动,共同开展了植树节植绿护绿、“群英断是非”为民解难题等活动,有效的解决了小区困难户水补、小区噪音扰民等民生实事。中心职工们从事关民生幸福的“小切口”入手,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推动民享、民乐、民安迈上新台阶,构建民生“幸福小区”。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执行率95%,原因是预算编制结构欠合理。二是基层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滞后,经租业务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钻研力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欠租率高,收欠工作进度滞后,急需改进。四是住户管理闭环尚未形成,转卖、转借、转租等其他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财务管理方面。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控性。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严格控制超支现象发生。3、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流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二是公租房管理方面。1、加大收租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2、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工作品质,扩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持续巩固保障性住房“百日攻坚”行动成果。3、配合项目部完成征拆工作,整理征拆房屋档案的归集。4、强化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房屋和人员的安全稳定。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