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北港中学202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岳阳楼区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双减”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校务办、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根据编办核定,我校共有教职工99人,其中:在职编制54人;离退休45人。其中:事业编制职工54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3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08(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22.16万元,主要是因为学生和教师数量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35.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3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26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学生和教师数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35.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30.25万元,占8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4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37.92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68.01万元,占6.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26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63.26万元,主要为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学)。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08(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会议费预算0.0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
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无。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3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57万元,项目支出63.26万元,详见文尾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