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位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对动物疫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法定检疫。
2、负责屠宰场和养殖场非洲猪瘟病毒实验室监测。
3、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抽样检测。
4、对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5、从事农作物危险性病、虫、草进行疫情监测。
6、承担行政区域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7、定期进行非洲猪瘟、禽流感环境、禽流感抗体、口蹄疫等实验室检测。
(二)机构设置
1、人员构成: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45人。
2、内设股室有3个,分别是:办公室、检疫检测股、疫病预防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较去年减少5.5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2025年在职事业人员减少2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8.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农林水支出32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2025年在职职工人员数量减少,养老、职业年金等缴费金额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经开区合并至岳阳楼区,业务工作量增大,上级财政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8.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占1.40%;农林水支出321.47万元,占92.18%;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占3.1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75万元,其中:人员类24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其中:农产品检测与防疫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测、屠宰检疫、动物疫病防疫;其他运转类支出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运转经费专项补助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培训费预算0.3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09.7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万元;设备原值小计99.9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9.8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