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4、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5、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烈士、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荣誉奖励。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移交我区管理的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岳阳楼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6、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军烈属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承办残疾军人提级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的评残和提级工作;依法办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申报、审批和医疗补助管理工作;报批褒扬革命烈士;管理优抚事业经费;指导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退伍军人的档案登记、保管、移交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军队退休干部和病退士官;管理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经费;负责全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市直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1-4级伤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申请、审批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9、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办理军休干部接收、落户、组织关系等各种手续;负责军休干部档案管理,及时录入军休干部相关信息;负责发放军休干部基本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10、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双拥优抚股、移交安置股、信访法规股。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个:岳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以及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个: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光荣院、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规划发展中心。
2、人员构成:核定编制数28人,现有人员39人,其中:在职在编29人、待列编人员6人、临聘人员4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包括:
1、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规划发展中心;
3、岳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光荣院独立核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65.12万元,主要是因为经开区转隶人员转入及晋级工资调整。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95.9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经开区转隶人员转入及晋级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压减项目开支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95.9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0万元,占90.98%;卫生健康支出15.40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占5.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其中: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双拥建设、退役安置等方面;编外用工人员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外人员的工资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0.80万元,增加26.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度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相关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0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35人,内容为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传达会、双拥工作调度会、烈士褒扬工作部署会、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交流会、党风廉政学习会等。
培训费预算1.00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35人,内容为退役军人优抚业务实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等。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97万元,其中工程类0.00万元,货物类52.07万元,服务类35.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7.8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17.02万元;设备原值小计69.5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31.28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2025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