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与人才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人才引进、职业介绍、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3、对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人事代理工作。
4、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转移等管理工作。
5、负责“三支一扶”对象招募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人事考试具体考务工作。
6、负责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设主任 1名,副主任 3名。现在编人员为32名。内设股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股、考试培训股、人力资源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6.4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7.3万元,住房公积金3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2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33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12.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2.7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部门人员编制调整在编人数增至32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16.48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12.2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28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3万元,住房公积金3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本部门人员编制调整在编人数由25人增至32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16.48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412.25万元,占79.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43.28万元,占8.38%;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7.33万元,占1.43%;其他残疾人事业科目支出1.83万元,占0.3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占0.39%;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7.3万元,占3.35%;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32.46万元,占6.2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98万元、津贴补贴0.68万元、奖金97.12万元、绩效工资80.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7万元、住房公积金32.46万元、伙食补助费16万元、离退休费7.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6.5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邮电费0.9万元、维修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5年度本部门无项目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2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行政运行厉行节约相应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05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26.75万元,服务类52.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1.1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17.93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3.21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48万元。2025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