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民政局   2024-08-20 09:45

 

 

2023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全区社会组织。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依法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制度;管理、申报、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召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区本级相关单位和报请市级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监督检查街道(乡)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管理创新;负责全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拟订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建立保管婚姻档案,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依法补发证件。 

(六)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街道(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区(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街道(乡)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完成国家其他地名工作任务。 

(七)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区级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负责筹募善款,组织开展各种慈善项目和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政府的扶贫工程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资助和举办安老、助孤、济困的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省、市内各公益慈善机构的联系与协作,指导促进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 

(十)保障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协助涉外收养登记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访股)、政工人事股(社会工作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制股(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老龄工作股。二级事业单位10个: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敬老院。共有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5人,实际在编人员6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下属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本级和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敬老院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65.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01.69万元,减少63.58%,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相关经费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6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0.93万元,占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52万元,占0.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26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43万元,占51.89%;项目支出1571.02万元,占48.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5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16.21万元,减少63.75%,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相关经费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1%,与上年相比,减少5746.46万元,减少64.34%,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万元,占0.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9.68万元,占95.47%;卫生健康(类)支出37.94万元,占1.19%;城乡社区(类)支出6.27万元,占0.20%;农林水(类)支出7.00万元,占0.22%;住房保障(类)支出71.09万元,占2.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3.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咨询费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7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会工作购买服务指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9.42万元,支出决算为9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水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水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基本生活费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在我局。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在我局。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7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在我局。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3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在我局。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特困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在我局。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在我局。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指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上半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年初未在民政局本级预算(属于区级预算),实际发放时指标上在我单位。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指标。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4.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住房公积金。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死亡抚恤。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4.57万元,支出决算为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行政单位医疗。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7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引进人才费用、行政运行。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水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4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9.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11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3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减少37.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3.14万元,减少5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5.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94.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6人次,主要是道路命名、更名相关事宜的学习交流以及民政部专项审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保险、维修支出,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6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6.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经费指标。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彩票公益金指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9.69万元,降低48.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0.0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3年整体支出326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43万元,项目支出1571.02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3265.45万元,执行数为326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单位资金管理规范、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民政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制度;二是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了困难群众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影响作用,社会反响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距,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二是因工作量的加大、质量提高,导致工作开展开支加大,还需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入。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提升财务专业知识,整合各项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对年度收入支出做出精准预算安排;二是加强单位内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docx